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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槐荫区张庄路街道办事处刘庄村民委员会: 我方转租的贵方位于济南市槐荫区经六路延长线路南刘庄村门头房,于 2017年 6 月 12 日 21时50 分左右发生火灾,造成我方经济损失。经认定,起火原因为雷击引发火灾。而贵方的商业房屋顶未安装避雷装置,未使用具有防火性能的材料,未办理消防验收备案手续,导致起火后迅速蔓延成灾。请贵方接到本索赔函后,赔偿我方的损失。 山东婴贝儿健康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济南槐荫婴宝贝母婴用品店 贾亭 2020 年6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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