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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 失 声 明
张和顺身份证(身份证号码370911198709191210,签发期2014年2月7日)、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工作证、执行公务证(证件号码DY230,签发期2016年),以上证件均于2020年6月3日遗失,自遗失当日起,一切与该证件相关的行为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责任或经济损失本人一概不负责,现声明挂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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