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根据李言平(身份证号码:370602196201225211)与薛治刚(身份证号码:370722197503060518)签订的《资产(债权)转让协议》约定,李言平将其依法受让并享有的潍坊第三染织厂的债权壹户,债权本金¥5,080,000.00元及其相应利息、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2009)寒央商初字第19号判决书、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2010)坊执指字第38号执行裁定书、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2012)坊法执变字第1号裁定书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转让给薛治刚,该债权转让后,薛治刚成为新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一切权利。
现公告通知债务人及其保证人(潍坊第三纺织机械厂、潍坊市电缆厂)该债权转让的事实,债务人及其保证人应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新的债权人薛治刚履行偿债义务。
转让人:李言平 受让人:薛治刚
2012年5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