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债务催收公告
债务人
山东九恒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
东营市万兴恒业工贸有限公司
山东红海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正宇车轮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唯正金属结构有限公司
山东广饶聚龙食品有限公司
广饶县瑞科汽车部件有限责任公司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5,000,000.00
东营恒诚机械有限公司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30,000,000.00
山东瑞天化工有限公司
币种
本金余额
担保人、抵押人40,000,000.0050,000,000.0010,000,000.0088,250,000.005,750,000.0020,000,000.0025,000,000.0030,000,000.008,886,300.0049,957,437.054,900,000.0019,990,000.0020,000,000.0019,999,792.0010,000,000.0020,000,000.0015,000,000.006,999,998.008,000,000.00山东大海集团有限公司、抵押人(山东瑞天化工有限公司)盛泰集团有限公司、抵押人(山东九恒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东营金泰轮胎胶囊有限公司、高义新及孙美风、抵押人(山东大王金泰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维尔斯化工有限公司、垦利县丰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万迪诺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王万军及李爱梅、王万成及朱芳欣、抵押人(东营市万兴恒业工贸有限公司)
山东翔昶物流有限公司、山东光聚集团有限公司、郭光聚及崔双会、郭鹏及焦沙沙、抵押人(山东红海化工有限公司)
东营市亚通石化有限公司、曹洪光及王秀梅、东营市东明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东营浩博管业有限公司山东国风橡塑有限公司、徐东亮及徐秀金山东利津雅美纺织有限公司、高洪涛及刘美铃山东广悦化工有限公司、李青及陈化艳、毛怀来及聂美云李龙元及吴金华、广饶县鑫汇化工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相关下属支行、二级分行)已将对下列公告清单所列的借款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及由此衍生的所有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债权人,现公告要求下列清单所列借款人及担保人及其承继人,自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20年6月2日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人:郑先生
联系电话:0531-82079766地址:济南市经七路168号
公 告 清 单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公告清单中所列示的贷款本金余额截至时间为2020年6月1日。借款人、担保人及相关责任人应支付给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等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由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及关联责任人等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3、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质押人、出质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