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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20年6月1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41次
        
 
从现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113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金延居、范素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113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金延居: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1133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武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113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瑞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113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世堂: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113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宋彩龙: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113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徐立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113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于海祥: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114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翟元瑞:本院受理原告王艾迪、王丽娜、王佳佳诉你及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第15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孙福壮:本院受理王百惠诉你与上海拉扎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黑龙江云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12民初51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崔增来:本院受理原告曲先坤诉你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一案,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702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许强: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永森华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诉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弘宇德不动产有限公司、青岛凯旋地产有限公司、鲁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宋爱珍起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296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梁晨:本院受理原告姜朝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七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弘宇德不动产有限公司、青岛凯旋地产有限公司、鲁德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宋爱珍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宋爱珍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姜晓东、刘吉莲:本院受理原告张杰东起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宋炳军、王雪松:本院受理原告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起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118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国华、吕成梅、王松:本院受理原告许铁军起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青岛都市佳人鞋业有限公司、王建俊、管燕琴:本院受理原告马秀云起诉你们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酷贝儿婴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陈平、陈雪莹、朱永飞、陈艳、宋永平、张建亮、万静、秦鹏:本院受理原告老鹰征信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老鹰征信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酷贝儿婴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陈平、陈雪莹、朱永飞、陈艳、宋永平、张建亮、万静、秦鹏:本院受理原告老鹰征信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老鹰征信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酷贝儿婴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陈平、陈雪莹、朱永飞、陈艳、宋永平、张建亮、万静、秦鹏:本院受理原告老鹰征信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老鹰征信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星海嘉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姜斌、姜嘉祺、王克江、青岛鼎盛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老鹰征信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老鹰征信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酷贝儿婴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陈平、陈雪莹、朱永飞、陈艳、宋永平、张建亮、万静、秦鹏:本院受理原告老鹰征信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老鹰征信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星海嘉祺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姜斌、姜嘉祺、王克江、青岛鼎盛华世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老鹰征信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老鹰征信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酷贝儿婴童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陈平、陈雪莹、朱永飞、陈艳、宋永平、张建亮、万静、秦鹏:本院受理原告老鹰征信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原告老鹰征信有限公司在法定期限内提起上诉,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上诉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特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巨邦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以其他方法向你送达,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亿信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鑫起诉你们民间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0212民初112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济南弘建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廖星辰:本院受理原告青岛普莱斯特实验室设备有限公司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7审判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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