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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东营锦润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258次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东营锦润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序号债务人

    东营市环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主合同编号

    2017 银承字第811258021147号

  币种人民币

  本金19,870,986.20

  利息1,289,463.85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东营锦润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与东营锦润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7 日签署的 COAMC 鲁济-2020-A-03-001号《资产转让协议》,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以及该等权利/权益转化形成的全部相关权益,依法转让给东营锦润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特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

    东营锦润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东营锦润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东营锦润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020 年5月 29 日

    东营锦润达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联系人:孙建设

    联系电话:0546-6280666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李鹊镇兴业路兴业小区商品房 1#楼1-1 号

    基准日:2019年 1月 31 日  单位:元

  担保人

    山东亨润德石化有限公司、王健、杨丽花、东营市环宇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抵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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