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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借款人日照市环宇塑胶股份有限公司及担保人日照百亮工贸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康洋电源有限公司、山东国宇塑胶有限公司、日照市信达置业有限公司、姚夫军(身份证号码:37072919650217381X)、万克美(身份证号码:370729196306193848)、于光新 ( 身份证号码:370181197505091737)、杨金秀 ( 身份证号码:370723197503171927)没有根据其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签订的《 借款合同》、《 不可撤销担保书》约定按时还本付息,截至 2020年 3 月 3 日,借款人在编号为 2016年信字第 3111160303号的《 借款合同》项下业务逾期本金共计 13368589.69 元,欠息 3600759.08 元。现予以公告催收,请借款人、保证人自公告之日起立即与我行联系,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公告。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日照分行 2020年3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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