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根据烟台瑞丰投资有限公司与白金申(身份证号码:370124196510125119)签订的《资产(债权)转让协议》约定,烟台瑞丰投资有限公司将其依法受让并享有的山东华物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一部分债权,即债权本金¥500,000.00及其相应利息、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2001)槐经初字第1860号判决书、(2003)槐执字第1325号裁定书的权利和义务依法转让给白金申,该债权转让后,白金申成为新的债权人,行使债权人一切权利。
现公告通知债务人及其保证人(山东华隆经贸有限公司)该债权转让的事实,债务人及其保证人应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新的债权人白金申履行偿债义务。
转让人:烟台瑞丰投资有限公司
受让人:白金申
2012年4月16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