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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东平县人民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 作者:山东法制报 阅读:715次
        
 
本院受理李博艺申请宣告李伟、崔金珠失踪一案。经查,李伟,男,1979年 12 月 28日出生,汉族,户籍所在地山东省东平县新湖镇轩场村,身份证号码:370923197912281933。崔金珠,女,1985年 1 2 月 1 9 日 出 生 ,身 份 证 号 码 :210422198512191126.二人于2008年6 月起下落不明,已满 2 年,现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 3 个月。希望李伟、崔金珠本人或知悉李伟、崔金珠生存现状的人与本院联系。公告期间届满,本院将依法裁判。

    东平县人民法院

    侯辉:本院受理原告陈兆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9)鲁 0923民初 13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彭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常彬:本院受理原告李成林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923 民初 28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史显领:本院受理原告曹忠政诉史显领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9)鲁 0923 民初 21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东平县人民法院

    范青峰、陈婧雅:本院受理原告王晓燕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923 民初 144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 60 日内来本院第八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陈涛、李海燕:本院受理原告张慧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9)鲁 0923 民初 779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 60 日内来本院第三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平县人民法院

    常彬:本院受理原告孙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执行风险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州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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