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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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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v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 作者:山东法制报 阅读:245次
        
 
债权转让暨催收通知

    张志刚、窦红、孙国华、李濠圻、高志林、李德美:

    1、借款人张志刚于 2014 年 6 月 12 日在我行办理联保贷款 15 万元,到期日2015年 6 月 11 日,担保人:孙国华、高志林,窦红、李濠圻、李德美分别为张志刚、孙国华、高志林的财产共有人。截止 2019年 5 月 7 日结欠贷款本金 150000元、利息 114917.57 元、诉讼费用 5021 元,债权合计269938.57 元。已经法院判决我行胜诉,案号:2015 潍城于商初字第 828号,已中止执行。

    2、借款人孙国华于 2014 年 6 月 16 日在我行办理联保贷款 15 万元,到期日2015年 6 月 15 日,担保人:张志刚、高志林,窦红、李濠圻、李德美分别为张志刚、孙国华、高志林的财产共有人。截止 2019 年 5 月 7 日结欠贷款本金1146751.59 元、利息 78031.21 元、诉讼费用 4927 元,债权合计 229709.8 元。已经法院判决我行胜诉,案号:2015 潍城于商初字第 830号,已中止执行。

    我行已于 2019年 7 月 22 日将该2 笔债权及与之有关的从权利全部转让给买受人高志强 ( 联系电话 :13964739114)。现将债权转让一事向借款人、担保人告知,请自通知之日起主动联系受让方,并立即向其履行还本付息义务或担保义务。

    特此公告。

    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 8 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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