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人
本金
阳谷荡宇薄板有限公司、山东阳谷胜辉电缆厂、山东绿灯行智慧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胜朝、李敏、孙胜军、张莎莎、李月震、李秀芹、潘辉、周长青、邱方存、顾玉杰、丁红英
山东阳谷恒泰实业有限公司、山东绿灯行电缆有限公司、山东绿灯行智慧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李月震、李秀芹、李胜朝、张莎莎、李敏、孙胜军、杨传省、周风芝、杨玉芳700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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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债务人名称
山东绿灯行电缆有限公司
山东阳谷胜辉电缆厂
山东阳谷胜辉电缆厂8000000.00
转让债权合计
10597594.11
7438980.79
8501692.34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与裕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以下简称聊城莱商银行)与裕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裕昌集团)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聊城莱商银行已将其对联合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裕昌集团。现聊城莱商银行与裕昌集团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等)债权转让的事实。
裕昌集团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联合公告资产清单所列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包括承债主体和清算主体等),自公告之日起立即向裕昌集团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及/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
注:1、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列示截至 2018 年 11 月 28 日的贷款本金和利息余额。2018 年 11月 28 日之后债务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裕昌集团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及法律有关规定计算。因诉讼执行形成的相关费用由债务人和担保人向裕昌集团支付。
2、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3、联系人:韩经理。联系电话:15615077100。
莱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聊城分行
裕昌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9 年 3 月1日
联合公告转让资产清单 债权转让基准日:2018年11月 28 日1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