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省分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含相关下属分支机构)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益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公告资产清单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2018年10月24日
附件:
资产转让清单
序号 |
债权行 |
债务人 |
担保人 |
本金余额(万元) |
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青岛华安达欢乐城玩具有限公司 |
冯杰、安波、青岛华安达欢乐城玩具有限公司 |
573.55 |
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青岛新视界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
青岛飞尔俊服饰贸易有限公司、姜春银、林飞云、青岛伟帆工贸有限公司、虞冠洪、冯秀雯、林峰、林玲玲、蔡云翔 |
430.89 |
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青岛郭东家招商服务有限公司 |
梅琳娟、郭彩菊、邵蕴、金海娅、祝俊 |
296.24 |
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青岛圣帝亚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青岛鲁锐商贸有限公司、王月香、张锡山、张勇文、黄晓娟 |
957.43 |
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山东恒宇橡胶有限公司 |
东营恒鑫化纤有限公司、山东恒宇科技有限公司、东营盛泰钢圈有限公司、田家礼、刘卫红 |
2,000.00 |
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青岛益佳五矿机械进出口有限公司 |
青岛益佳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益佳思维尔工艺品有限公司、青岛益佳丰泰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财务服务公司 |
100.00 |
7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青岛益佳土畜产进出口有限公司 |
青岛益佳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益佳思维尔工艺品有限公司、青岛益佳丰泰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财务服务公司 |
599.23 |
8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青岛益佳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
青岛益佳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益佳思维尔工艺品有限公司、青岛益佳丰泰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财务服务公司、青岛益佳纺织服装实业集团公司 |
1,775.00 |
9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青岛益佳宜远进出口有限公司 |
青岛益佳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青岛益佳思维尔工艺品有限公司、青岛益佳丰泰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财务服务公司、青岛益佳纺织服装实业集团公司 |
496.86 |
10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青岛益佳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
青岛益佳思维尔工艺品有限公司、青岛益佳丰泰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市对外经济贸易财务服务公司 |
25,597.00 |
11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青岛中达化纤有限公司 |
吴雪清、郑开苏、天健特种锦纶科技(福建)有限公司 、泉州天宇化纤织造实业有限公司、青岛中达化纤有限公司 |
798.12 |
12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东营东晖食品有限公司 |
山东金信新材料有限公司、郭福聚、曹红红、山东驰中集团有限公司 |
4,921.00 |
13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青岛亿佳恒利商贸有限公司 |
青岛德食和饮酒业有限公司、、尹相琛、朱晓云、李忠毅、张云鹤、魏霞、青岛乾丰工业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唐欣 |
352.00 |
14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青岛兴海佳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
青岛三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李琳、翟诺 、周凤庭 、周宗德 |
500.00 |
15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青岛雅智商贸有限公司 |
林碧雅、 青岛曙辉体育用品有限公司 、 蔡建智 |
480.00 |
16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 |
山东万宝贸易有限公司 |
山东盘古能源有限公司、山东万宝集团有限公司、日照德升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辛为华、陈耘、临沂羲之企业有限公司 |
4,700.00 |
/ |
|
总计 |
/ |
44577.32 |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人:李正
联系电话:0531-87080315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公告基准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本次公告基准日为2018年4月20日。
2、清单中的“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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