晁岱勇、平慧燕: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诉被告山东健民药业有限公司、晁岱勇、平慧燕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权异议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7民初115号民事裁定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省郓城县龙泉淀粉制品有限公司、苑尚国、苑尚峰、王亚明、王敏、汤彩云、陈殿杰、祝彦修、郑金斗、郓城县郓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郓城县郓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购物中心:本院受理(2018)鲁17民辖终172号上诉人山东省郓城县龙泉淀粉制品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山东同仁典当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以及与原审被告苑尚国、苑尚英、苑尚峰、王亚明、王敏、王洪英、汤彩云、陈殿杰、祝彦修、郑金斗、郓城县郓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郓城县郓州百货大楼有限公司购物中心、郓城县郓百唐塔商城有限公司企业借贷纠纷一案,于2018年9月30日依法作出民事裁定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该民事裁定书。裁定主要内容为驳回上诉,维持原裁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