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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淄博昌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 作者:山东法制报 阅读:363次
        
 

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淄博昌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根据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淄博昌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淄博昌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与淄博昌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淄博昌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淄博昌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淄博广源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淄博昌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二0一八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公告清单

    淄博昌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刘艾君  联系电话:13341258368

    住所地:淄博市临淄区人民西路212号齐都花园39号

    公告清单

    单位:人民币元序号123456789合计

  债务人淄博瀚广工贸有限公司淄博华凌工贸有限公司淄博骏马实业有限公司淄博源丰达工贸有限公司淄博济维泽化工有限公司淄博雅倍尔塑业有限公司淄博帅强塑胶有限公司

    淄博嘉能能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山东润驰重型锻造有限公司

  担保人

  山东道一石化有限公司、陈宏杰(配偶徐如霞)、徐永常(配偶冯美玲)

    山东成丰实业有限公司、自然人张玉森、徐忠云(夫妻)、姜梅香(离异)个人信用保证,抵押张玉森临淄区齐圆路87号东海春城87号2号楼17层1704号房产、润驰重工设备抵押

    山东道一石化有限公司、冯道一、姜能功、王素叶、蔡传凤、临淄区刘家南生活区64号楼西户抵押

    淄博聚信经贸有限公司、淄博立昌经贸有限公司,刘文广、路金梅个人信用保证,追加淄博帅强塑胶有限公司机器设备抵押

  山东齐鲁盛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石广训、石怀玲

    山东齐鲁盛华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淄博东方易能医药化工有限公司、刘俊凤、石昌文、崔海燕、石广军、抵押刘俊凤临淄区奥林匹克花园24号楼3单元6层东户601号房产

  山东淄江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石广民、丁秀华、淄博多山水泥有限公司

    山东银岭集团有限公司、宋玉芳、殷丽华、宋玉芳名下临淄区牛山路340号内房产抵押

  山东道一石化有限公司、陈月华、蔡传贵(妻:贺丽丽)

  币种

  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人民币人民币

  人民币

  本金8,897,355.8414,847,477.468,899,999.118,961,478.0419,999,087.0029,590,000.009,859,927.976,557,610.718,799,499.13116,412,435.26

  利息

  845,384.92

  1,262,642.14

  335,350.30

  197,363.01

  563,557.71

  721,056.64

  878,107.87

  1,012,948.23

  749,298.74

  6,565,709.56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的本次进行转让的贷款本金余额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31日,2016年8月31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6年8月31日(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淄博昌达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的利息、复利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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