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在线QQ:693902560
青岛青奥工贸有限公司、陈新利: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长城路支行于2018年10月10日通过拍卖方式将依法享有的债权: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城阳合行长城路支行)流借字(2010)年第0009号项下借款本金人民币160元、利息及衍生权利【以青岛市城阳区人民法院(2013)城商初字第24号民事调解书载明之权利内容为准】等全部转让给刘曙光所有。请贵方自公告之日起依法向刘曙光履行付款义务(若借款人发生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的,请相关承债主体代为履行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债权转让人: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阳长城路支行 债权受让人:刘曙光 2018年10月22日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