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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8年10月22日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 作者:山东法制报 阅读:618次
        
 
青岛中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青岛中瑞重工集团有限公司曹县分公司、张东卫:本院受理青岛威斯通机械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12民初12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永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朱西友: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起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华泰财产保险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伊仟: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起诉你们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达维化工有限公司、李文斌、王鹏、张暘: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与被执行人青岛达维化工有限公司、李文斌、王鹏、张暘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将该笔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2执异90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华澳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卢东升: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技工业园支行与被执行人青岛华澳红木家具有限公司、卢东升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申请执行人将该笔债权转让给第三人中欧盛世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2执异91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何丽君、马强、青岛鸿荣金海湾房地产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本院受理原告李效言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杨群燕:本院受理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青岛正久商贸有限公司、青岛融佳德贸易有限公司、杨彬和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37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蕾燕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马印勇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何世利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韩贻超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周丽丽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逄增江、林萍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健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孙萍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平强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淑芹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妮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崔胜荣: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崂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诉你行政处罚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12行审45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宋崟川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崔胜荣:本院受理原告青岛市崂山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诉你行政处罚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212行审46号行政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黄毅实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筱轩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环宇(青岛)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大松诉你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孙未工作室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诸城市德鑫机械厂、邵寿纲、马臻:原告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第31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徐春丽: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于爱凤与被执行人徐春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异议人青岛市崂山区金家岭街道徐家麦岛社区居民委员会提出执行异议,本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听证审查。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212执异99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牛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崔悦集: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徐富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璐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李恩代: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刘伟亮: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市分行起诉你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宋建伟:本院受理原告刘学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董淑芹、陈锡洲:原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0212民初23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青岛创客赢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军硕腾达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诉你们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4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姜兆俊、杜世芳、董中善、刘宇、李方禄:原告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宅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九时三十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审理。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鑫埔: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宜明: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红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蒋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袁希成: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辛兆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宫筠斐(原名宫健):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姜涛、于淑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陈秀清: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淑芝: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王文轩: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衣铖: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娜: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肖海英: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周岱林: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曲维波: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臧婕:本院受理原告青岛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采取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蔡爱华法官工作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杨永江、宫丽敏: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10时30分在本院代丛蔚法官工作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张文波、冯连霞: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高科园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9时30分在本院代丛蔚法官工作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青岛市崂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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