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我司将郓城县司店悦华城 7#、10#—14#楼及地下人防工程发包给贵司,并于2017年10月26日签订书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贵司根本违约,我司于2018年6月25日在山东法制报登报声明解除合同。2018年8月5日,贵司表示诚实履行合同的意思,我司给贵司出具一份证明。因贵司仍未诚信履约,我司再次声明双方所签订的的合同、补充协议以及证明作废,不再履行,并保留追究贵司的违约责任。
特此声明。
山东悦华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