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知人,陈文成(身份证号:3729241978XXXX2734):
根据债权转让方孟庆滨(身份证号:3701211971XXXX7737)与债权受让方孙 政 ( 身 份 证 号 :3701051982XXXX5510)于2018年10月17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孟庆滨将其享有的(2018)鲁1723民初1079号山东省成武县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债权依法转让给孙政。孟庆滨特公告与该债权有关的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债权转让协议已生效,孙政行使债权人的一切权利。
特此公告。
通知人:孟庆滨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