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法院公告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 作者:山东法制报 阅读:676次
        
 
张国红:本院受理的原告张积琴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02民初252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杨俭涛:本院受理的原告巴立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02民初287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孙雪莹、刘杰:本院受理的原告高红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02民初246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保刚、山东蓝色经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滨州市翔宇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分行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02民初38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盖建英、董俊娥:本院受理的(2018)鲁1602民初207号原告邢中华与被告盖建英、董俊娥、盖静债权人撤销权纠纷一案,被告盖静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王青旺、孙兴文:本院受理的(2017)鲁1602民初3771号原告中国邮政速递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滨州市分公司与被告山东双赢物流有限公司、王青旺、于飞、魏中岭、孙兴文运输合同纠纷一案,被告山东双赢物流有限公司在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瑞川硅业有限公司、鲍明锐、沾化家裕化工工贸有限公司、吕丕勇、姜振辉: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众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602民初122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山东滨州永大三合无花果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滨州市众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02民初122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刘露:本院受理的原告晁金岭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602民初341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滨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凯:本院受理陶永祥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张保刚、牛美英:我院受理原告山东蓝色经济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薛惠强、薛珊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9年2月25日上午9:00在本院(滨州市滨城区黄河十七路956号)第十四审判庭公开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滨州市滨城区人民法院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