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被征收房屋坐落
四方区杭州路 209 号404户
四方区杭州路 203 号402户
四方区杭州路 209 号208户
四方区瑞昌路 137号 2号楼405 户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依法公告送达了下列被征收人或被征收房屋权利人(以下简称相关房屋权利人,详件附表 )《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相关房屋权利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现送达履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的《房屋征收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因无法直接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请相关房屋权利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青岛市市北区瑞昌路三角地征收办公室(地址:杭州路 74 号,联系人:姜文德,联系电话:0532-837322258)领取《房屋征收强制执行事先催告书》,逾期视为送达。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
2018 年10月 22日
相关权利人李忠路刘文兴代绍盛邹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