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于2018年10月 12日与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将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出借的山东巨晖贸易有限公司全部债权(本金18,961,258.29元、利息1,190,486.63元)与山东亨业贸易有限公司全部债权(本金18,575,000.00 元、利息861,225.59元)依法转让给受让人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与此债权相关的其他权利一并转让。请债务人山东巨晖贸易有限公司、山东亨业贸易有限公司自接到该债权转让通知书后向济南高新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履行偿还等相关义务。本债权转让通知未经债权人同意不得撤销。
债权转让人: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
2018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