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海仃:
本会已受理申请人东营中建国际置业有限公司与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18)东仲字第278号。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方送达,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仲裁申请书副本、受理案件通知书、仲裁员名单、东营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函。限你方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来本会领取上述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你方的答辩期限及选定仲裁庭组成方式、选任仲裁员、首席仲裁员的期限为公告期满之次日起10日内。公告期满之次日起第11日本会将依法组成仲裁庭。请你方于仲裁庭组成后的5日内来本会领取组庭通知书及出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18年12月5日上午9:00,地点为本会第一仲裁庭。逾期无正当理由不到庭,仲裁庭将依法缺席审理。
东营仲裁委员会
二○一八年九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