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济南市环卫设备修制厂汽车改装修理厂的主管部门决议解散该单位,现依法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请有关债权人在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刊发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债权人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公司清算程序终结前补充申报。
特此公告。
清算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舜华路2000号舜泰广场1号楼10层。
清算组电话:
13506409576,0531-66590901
济南市环卫设备修制厂汽车改装修理厂
二〇一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