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债务人
青岛老三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老三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青岛华君保温建材有限公司担保人王清光、李凤娥、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青岛鑫硕源钢结构有限公司、赵铁环、王富英、单宝红本金余额24,999,915.60
赵桂旭、高绪莲、贾婧怡、赵烨、青岛老三东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青岛老三东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江山旭机器制造有限公司、青岛日能拉伸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同飞管业有限公司、青岛阿尔特玛机械有限公司11,999,999.193,200,000.00
根据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2018年6月25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合同》(合同编号:SDAMC05ZQZR2018金字002号),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已将其对下列附表《转让清单》中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息(含利息、罚息、得利)、担保债权、违约金债权、损失赔偿权及转让方已经缴纳的诉讼费、保全费等】依法转让给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山东省金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与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现联合公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九月六日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丽丽 联系电话:0532-88890697;地址:山东省青岛市海口路285号。
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0532-82289511;地址:山东省青岛市胶州市北京路2号。
附表:转让清单
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注:1、上述清单列示暂计至2018年4月20日(含)的贷款本金余额,2018年4月20日(含)之前债务人及担保人拖欠的利息、复息、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延迟履行金,2018年4月20日(不含)之后新产生的欠息、复利、罚息、相关生效法律文书项下的迟延履行金等,亦均包含在本次转让范围之内。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的利息、复利、罚息、延迟履行金等,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以及相关法法律、法规、生效法律文书计算。
2、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或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3、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担保人的担保范围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如公告中债务人、合同编号、债权金额、担保人等信息与事实不符的,以签署的合同等法律文件约定为准。
4、以外币计价的,已按照2018年4月20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币兑人民币中间价折算为人民币(汇率为1美元=6.3157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