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杨宪领借款余额0元,利息92983.19元,借款日期2006年7月16日,到期日期2007年6月20日;借款人杨英檀在借款余额146485元,借款期限为2014年8月11日至2015年7月05日,欠息132550.83元。借款人杨英檀借款余额43824元,借款期限为2014年7月29日至2015年7月05日,欠息88776.22元。借款人杨英檀借款余额0元,借款期限为2014年8月20日至2015年7月05日,欠息33174.5元。
根据山东梁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自然人姚恩山签订的《债权转让协议》,我行已将依法享有的与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及相应的担保合同项下的相关权利依法转让给姚恩山,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请你和担保人立即向姚恩山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梁山农商银行拳铺支行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