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公告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77次
        
 


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送达公告

  • 日期:2018090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序

    号12

    相关房屋权利人

    刘海波

    刘岁陶利青

    被征收房屋地址

    博山路52号15户

    博山路52号15户甲

    补偿决定书编号

    货币补偿金(元)

    青北补决  字【2018】134号

    青北补决  字【2018】119号745884.95元

    产权调换房屋、最低补偿建筑面积(房屋补偿方式)

    提供瑞海馨园项目新建高层住宅房屋一处供其选择,最低面积不低于70.18平方米,逾期不选择,提供位于瑞海北路177号瑞海馨园5号楼1703户房屋一处,建筑面积77.73平方米,房屋价格10378元/平方米。

    提供瑞海馨园项目新建高层住宅房屋一处供其选择,最低面积不低于63.58平方米,逾期不选择,提供位于瑞海北路177号瑞海馨园6号楼1502户房屋一处,建筑面积80.42平方米,房屋价格9878元/平方米。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于2012年12月15日作出《征收决定》,对中山路欧陆风情区市北区潍县路启动片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实施征收,但下列被征收人或被征收房屋权利人(以下称相关房屋权利人,详见附表)未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达成补偿协议。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依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相关房屋权利人作出了《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对其房屋实施征收,实行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因无法直接送达,现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送达《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请相关房屋权利人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六十日内到青岛市青岛湾棚户区改造征收管理办公室(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四方路47号,联系人:孙培峰)领取《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该补偿决定,相关房屋权利人可自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青岛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六个月内向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期满后未搬迁的,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政府

    2018年9月3日821917.6元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