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华明塑胶有限公司:
你单位职工刘永乐发生工伤,其近亲属向我中心申请由工伤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工伤待遇,我中心向你单位直接送达《催告通知》时,发现你单位工商登记的地址位置无法找到你单位,且也无法联系到你单位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现予以公告送达。请你单位收到本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核实并依法向其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并在支付工伤待遇的当日,将相关支付凭证书面报青岛市黄岛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逾期未办理,我中心将按有关规定处理。在规定期限内不按时足额支付的,工伤保险基金在按照规定先行支付后,将取得要求你偿还的权利。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地址:青岛市黄岛区水灵山路59号
联系电话:0532-86161059
特此公告。
青岛市黄岛区社会保障事业管理服务中心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