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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2018年8月 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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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2018年8月 28日

 赵华强:本院受理原告李福豪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84民初83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凌河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耿孝宇:本院受理马来梅与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84民初1234号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一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若不服本裁定,可自公告期满后5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若不服本判决,可自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安丘市人民法院

    张树志:本院受理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潍坊中心支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2018)鲁0782民初4796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滕立丰、孟庆香:申请执行人王德明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宋彬提出执行异议,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82执异29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驳回异议人宋彬提出的异议。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提起诉讼。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管延岗、王红艳:申请执行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诸城支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北京国兴观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将其变更为本案申请执行人,本院受理后,已审查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82执异67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如下:变更北京国兴观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本案申请执行人;北京国兴观湖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依法享有(2014)诸商初字第866号民事判决书确定的债权。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自本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逾期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孙保山、周利群、张光辉、刘玉萍、王新建、刘爱梅: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52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马成武、郑德秀、惠林、林立娜、杜金元、程群梅、马成熙、杨娜、马焕兵、耿汝珍: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52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杨云星:本院受理原告徐志玲诉杨云星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徐志玲不服本院(2017)鲁0782民初1083号民事判决书,提出上诉,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已作出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鲁07民终157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诸城市人民法院

    曲小磊、姜慧敏、王玉军、刘艳玲、刘金杰、贺顺玲: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三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胡智广:原告孟庆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孙金宝:原告台淑伶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5日上午9时(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李砚军:原告李海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应诉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毕秋艳、张爱国: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诸城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17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曹治荣、方其有、王苏风、李宗宝、张玉美: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814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陈培利:本院受理原告璩殿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陈培利、娄连霞:本院受理原告璩殿震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第一日)在本院城关法庭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宜峰、张孟燕、张龙、岳飞飞、张庆军、丁元花、张庆余、孙启荣、张义、蒋玉芹: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13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张龙、岳飞飞、张庆军、丁元花、张庆余、孙启荣、张义、蒋玉芹、张宜峰、张孟燕: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1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城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齐田美、徐启开: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82民初47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赵慧慧:本院受理李胜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傅培玉、魏光芬、李世杰、程夕美、万希勇、王培娟、万军、郭亚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原告的证据材料、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2018)鲁0782民初4369号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第二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华元工贸有限公司、诸城市万盛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西海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诸城市海龙工贸有限公司、阎秀梅、刘季民、闫正德、丁洪莲、高宁、刘海燕、王金堂、卢洪秀、孙梦蝶、王金平: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82民初186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诸城市人民法院

    诸城市万盛工贸有限公司、山东西海岸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诸城市华元工贸有限公司、王金堂、卢洪秀、孙梦蝶、王金平、阎秀梅、刘季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诸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82民初157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同时预交上诉费,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诸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源宝环保装备有限公司、徐火风、王坤:本院受理诸城市红专橡塑制品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解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诸城市人民法院

    山东百花食品有限公司、杨文涛、刘光启、郭洪菊:本院受理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0791民初11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上诉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潍坊海达国际船舶代理有限公司、潍坊国际海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八零八工厂(青岛前进船厂)诉你们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91民初99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14:0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新亮:本院受理原告李海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91民初1029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08:40(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潍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

    史林波:本院受理原告郭盛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祥,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查封(扣押)财产清单。起诉要点: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15000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裁判。

    昌邑市人民法院

    董佳峰:本院受理原告陈长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住址不祥,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起诉要点:原告要求你偿还借款10万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裁判。

    昌邑市人民法院

    付龙布:本院受理原告姜爱国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六十日内到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民一庭领取(2018)鲁0786民初1061号民事判决书,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董忠明、孙清国:本院受理原告王广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83民初4761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15时30分在本院稻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潘磊、刘杰、张连涛、杨昊:本院受理原告王广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783民初476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15时00分在本院稻田人民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寿光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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