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
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
贷 款 本金800万元担保人
担保金额
根据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及邹欣言2018年7月31日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邹欣言将其对借款人青岛顺德塑料机械有限公司及其担保人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赵桂旭、高绪莲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等,依法转让给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特公告通知借款人及担保人。
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向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相应义务及担保责任。
青岛金胶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邹欣言
2018年8月23日抵押情况
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 、赵桂 旭 、高绪莲800万元
青岛清光食品有限公司名下位于胶州市中云办事处梧州路东、护城河支流北侧土地(地号:1-2-26-1170)、胶州市中云办事处油坊台子北路南、护城河支流西侧土地(地号:1-2-26-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