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下列债权进行处置,资产状况如下:
霍连滨在费城支行贷款一笔,贷款起止日为 2011 年 12 月 19 日至 2012年 11 月 15 日,贷款金额 7.8 万元,由刘建花、陈宝存、陈国生、陈佩伟、武善运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现结欠贷款本金 19319.63 元及利息、诉讼费用。
现催请上述主从债务人及相关责任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并欢迎符合规定的境内外投资者购买上述债权。以上交易的对象为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但农商银行内部人员、国家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不得购买和变相购买该资产。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资产保全部,费县钟山路 168 号,联系电话 0539-5220838。
特别提示:以上信息仅供参考,相关债权的有关情况请到债权单位进行了解。
特此公告。
山东费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8 月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