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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法院公告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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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日期:20180813
  •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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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延生、李 俊: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朱齐明与被执行人胡延生、李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对胡延生名下位于德州市德城区紫薇园小区 71 号楼 4单元 6 层 11 号房地产及储藏间进行公开拍卖,因二次拍卖无人竞买流拍,流拍价为 46.62 万元,申请执行人申请以物抵债。现依法向你们送达(2018)鲁 1428执恢 42 号执行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武城县人民法院

    高越峰:本院受理原告王洪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王建平:本院受理原告路彬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松松:本院受理原告李村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81 民初 82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黄少华:本院受理原告马德成诉你为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广金:本院受理原告高建建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徐宝成:本院受理原告王倩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克文、刘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们与被告王辉、石洪贞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81 民初 43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克文: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鑫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诉你与被告史成志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81民初 43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史升升、王翠翠:本院受理原告张秀华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史升升、王翠翠:本院受理原告王建军诉你们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贾玲玲:本院受理原告王广庆诉你为返还原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哲:本院受理原告于皓诉你、李喜云、白传凯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殷文进:本院受理原告杨双英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唐六涛:本院受理原告杜森海、杨书梅、杜小艾诉你与闫友兵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原告杜森海、杨书梅、杜小艾不服本院(2018)鲁 1481 民初 81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朱集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辨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乐陵市人民法院

    郑守营:本院受理原告吴涛诉你与苏俊领为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肖飞、张志海:本院受理原告魏娜诉你们为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81 民初 18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化楼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吴刚:本院受理原告孙园园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5民初 3581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山东鲁征商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德州金胜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02执819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高峰、姜广路:本院受理的原告李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02 民初100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黄河涯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王宁:本院受理原告王贝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5 民初 40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范春华:本院受理原告张勇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田平:本院受理原告陶绪水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25 民初 81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田平:本院受理原告刘太宾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25 民初 81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 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旭:本院受理原告李静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25民初 93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邢怀亮、赵云:本院受理原告邢庆宝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汪玉红:本院受理原告尹贻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参加诉讼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赵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赵献波:本院受理原告高迎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董士国:本院受理原告孟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潘波、李海金、刘文山:本院受理原告胡光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答辩 )期满后第 3日上午9 时在本院赵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海金、董杨杨:本院受理原告胡光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 (答辩 )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赵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胡亚兰:原告李帅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25 民初 152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赵官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陈殿军:本院受理原告张宪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宣章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毛少凤: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陵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03 民初 68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于世红: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陵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03 民初 68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张晓: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陵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鲁1403 民初 68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赵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陵城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8)鲁1403 民初 68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

    孙克庆、孙金明: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孙克庆、孙金海、孙金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276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夏津县人民法院南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法。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人民法院

    蔡秀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夏津县支行与被告蔡秀平、郭延顺、郭吉新(2018)鲁 1427 民初 1016 号、(2018)鲁1427 民初 1017 号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诉讼风险提示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举证的期限为答辩期满后 15 日内,并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 3 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苏留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黄红升:本院受理李继锋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22 民初 45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张丙宝:原告陈殿员诉你与赵其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24 民初 75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邑县人民法院

    邢加涛、邢凤超(曾用名:邢风超)、许建梅、邢丰收:本院受理原告邢昭开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临盘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宁顺峰、刘长凤:本院受理原告朱长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24 民初 66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临邑县人民法院

    刘喜之、张彩霞: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刘喜之、张彩霞、张红燕、刘秀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276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南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王洋洋:本院受理的原告山东夏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李玉扬、马连平、金泽如、王洋洋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7 民初 62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南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夏津县人民法院

    安保中:本院执行牛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481 执恢15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一、将被执行人安保中名下的位于滕州市荆河路南侧问天科技广场 130 号营业房一套( 房产证号:滕房权证城区字第019100299 号)作价 116.487 万元,抵偿给执行债权人谭丽所有;该房产所有权自本裁定书送达执行债权人谭丽时转移。二、执行债权人谭丽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

    滕州市人民法院

    孔令栋、赵逢英、赵勇、杜泽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丰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481 民初 610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孔令善、段秀芳、李峰、王次华、杨列芝: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丰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 民初 628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李之水、李为满、李质恩、王锋、孙作秀: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丰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 民初 627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刘玉刚、刘涛、刘怀乾、赵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丰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 0481 民初 610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马洪涛、魏秀华、闵庆连、吴进元、闵庆友: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丰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 民初 628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钱跃鹏、张倩:本院执行刘秀秀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481执 83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及(2018)鲁0481 执83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查封(扣押)被执行人张倩所有的鲁 D8F053 汽车一辆]。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的7 日内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滕州市人民法院

    史治强: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滕州市中房置业担保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81 执 2108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登记在被执行人史治强名下的位于滕州市阳光丽景小区 A-18 号楼 2 单元 1806 室房产(证号:2013014384)一处]及选择评估机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十个工作日 9 时到我院 B206 室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鲁南分中心)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我院将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并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

    滕州市人民法院

    宋硕、张露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丰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0481 民初 640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孙萌、陈力、王次喜、王南南: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81 民初 474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唐春菊、陈敬河、陈敬水、唐家路: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瑞丰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6)鲁0481 民初 610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 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王叶猛、郭艳艳、邱莺、郭延增:本院受理原告山东滕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善国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0481 民初 640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滕州市人民法院

    张福全: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山东信华典当有限公司与你典当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0481执 503 号执行裁定书[裁定:拍卖被执行人史治强所有的位于滕州市龙泉苑小区14-1-401 室房产一处(房产证号:016100563)]及选择评估机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十个工作日 9 时到我院 B206 室山东产权交易中心(鲁南分中心)选择评估机构,逾期不到,我院将随机选择评估机构并对上述房产进行评估。

    滕州市人民法院

    山东三毛物流有限公司、程发军、王亚林、赵雁霞:本院受理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和菏泽天宇塑业有限公司、王东亚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791 民初17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庞红星:本院受理原告武书贺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手续。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10时 00 分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庞红星:本院受理原告武书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等手续。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 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胡锋、孙宝庆:本院受理原告吴庆龙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 9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曹县森园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富洋工艺有限公司、山东省曹县壮大食品有限公司、曹县国盛纺织有限公司、山东金谷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澳洲酒店有限公司、李军、孙梅、李红文、张迎:本院受理(2018)鲁 1791 民初 1539 号原告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诉被告山东曹县森园绿色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富洋工艺有限公司、山东省曹县壮大食品有限公司、曹县国盛纺织有限公司、山东金谷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澳洲酒店有限公司、李军、孙梅、李红文、张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 15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剑寒:本院受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和(2018)鲁 1791 民初 1484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 日 15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山东妙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上海萃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妙凌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张希恕、周慧芹:本院受理(2018)鲁 1791民初 557 号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分行诉山东妙凌生物药业有限公司、上海萃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妙凌日用品销售有限公司、张希恕、周慧芹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 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艳红、张利民、张景春、李美玲:本院受理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你们及苗秀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1791 民初 1447 号民事诉状、举证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 09 时 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汲立新、李桂华: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市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内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菏泽市永昌纺织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菏泽铁路支行诉山东贡客食品有限公司、李慧、刘刚和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15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彭国华:本院受理原告田海军诉你和被告于闯伦、山东省华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山东省华信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就(2018)鲁 1791 民初 402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15 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王剑寒:本院受理原告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王新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 9 时整(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黄海胜:本院受理李恒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法庭内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李潼、李殿、高振涛:本院受理菏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和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 日 15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范国强:本院受理原告王纪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791 民初 1509号案件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 3日上午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菏泽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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