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社简介 更多>>
山东法制报是山东省唯一法制类综合大报。多次荣获“全国十佳法制报”称号,本报与我省政法各部门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办报,现发行16万份,确保全省9万余个行政村必订阅。山东法制报发行量一直在全国同类报中雄居首位。《山东法制报》是由大众报业集团主管主办的山东省惟一的法制类综合性报纸。逢周一,二,三,四,五出版,为对开大报,报纸发行量 始终居全国同类报纸首位。多次荣获“全国法制报十佳”和“全国地方法制报样板报”称号。
联系我们 更多>>

电话:15853161263;18905312263

 邮箱:[email protected]
   [email protected]
在线QQ:693902560

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时间: 来源: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作者:山东法制报广告部 阅读:444次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债权转让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 日期:20180813
  • 作者:
  • 来源:山东法制报
  • 查看PDF版 查看PDF版
序号123456借款人

    山东泰丰节能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龙升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滨州市裕滨印刷有限公司

    惠民县爱依蓝服装有限公司

    滨州晟发合纤技术有限公司

    山东滨州永大三合无花果有限公司借款合同号

    《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滨借字 2016-313号

    《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滨借字 2016-314号、2016-339号

    《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滨借字 2017-093号

    《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滨借字 2017-119号

    《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滨借字 2016-008号

币种

    《 流动资金借款合同》(兴银 滨 借 字2016-013号、2016-152号、2016-185号、2017-57号)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本金3985000070000006576267.35600000060000004937990

  利息

  2601541.93

  177263.2928708.85

  169144.23

  133198.6

  395622.75

  担保合同号

    根据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含相关下属支行、二级分行)将其对公告清单所列借款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特公告通知各借款人及担保人。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8月13日

    注:

    1、本公告清单列示截止2018年1月4日的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及担保人应支付给泰合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的利息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计算;

    2、若借款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及主管部门代位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公告清单:转让债权明细表(截至2018年1月4日)

  担保人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滨借个保字 2015-398 号、2017-057 号;兴银滨借保字2017-57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滨借抵字2014-169-1号、2014-169-2号、2014-169-3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滨借保字2016-313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滨借个保字2016-313号

    山东嘉隆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高炳成

    山东省博兴县金盛泰板业有限公司;王连梅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滨借保字 2016-314 号、2016-314-1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滨借个保字2016-314-1号、2016-314-2号、2016-314-3号)

    山东滨州世纪仁和印刷有限公司、滨州三基创业工贸有限公司、王瑞、王敬三、王剑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滨借保字 2016-122 号、2016-122-1号、2016-122-2号)、《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滨借个保字 2016-122-1号、2016-122-2号)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滨借个保字2017-119 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滨融抵字2017-119号

    惠民县玉芳木有限公司、费县天羽服装有限公司、山东省阳信依诺服装有限公司、王泽海、王允俭张景池

    《最高额保证合同》(兴银滨借承保字 2015-014 号、兴银滨借个保字2015-014号)、《最高额抵押合同》(兴银滨融抵字2015-014-1号、2015-014-2号)

    沾化县农本果蔬专业合作社、周永贤、商桂林
 
 
收藏 推荐 打印
 最新评论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中立 好评 差评
  表情:
 验证码: 看不清楚,换一张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山东法制报 | 友情链接 | 网站公告 | 在线留言 | 联系我们

本站关键词:山东法制报山东法制报官网山东法制报公告山东法制报广告遗失声明,拍卖公告,公告声明,身份证遗失声明营业执照遗失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