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华岳锻压机械有限公司、济宁鲁源木业有限公司、山东兴唐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广通输送带有限责任公司、武岳、武敏生、倪翠霞:
济宁华岳锻压机械有限公司与我行于 2016 年3月24 日签订编号为Z1603LN15606034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济宁华岳锻压机械有限公司向我行借款595万元,期限自2016年3月24日至2017年3月23日,济宁鲁源木业有限公司、山东兴唐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广通输送带有限责任公司、武岳为该笔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济宁华岳锻压机械有限公司与我行于 2017 年6月 30 日签订编号为Z1706LN15600077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济宁华岳锻压机械有限公司向我行借款593万元,期限自2017年6月30日至2018年6月22日,济宁鲁源木业有限公司、山东兴唐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宁广通输送带有限责任公司、武岳、武敏生、倪翠霞为该笔借款提供无限连带责任担保。
合同签订后,我行业已履行了借款合同项下的义务。依据约定济宁华岳锻压机械有限公司应在2018年6月22日前归还全部借款,但至本通知书发出之日,借款仍未予归还,形成贷款逾期。依据相关法律和合同规定,我行现正式通知上述各方立即偿还借款本金以及相应的利息、罚息和费用。如你方不能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我行将随时采取一切法律措施,以保障我行权益。
特此通知!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宁分行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