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和森(工号:360371 身份证号:371402198101151613):
你自 2018年6月22 日起,在未提交病假资料也未请假的情况下,未经公司允许连续多日旷工,已连续旷工超过3天(累计旷工超6天)。2018年 7月3 日,公司已通过EMS(1058724927926)向你寄递知会函。在此期间,你均拒绝到公司说明情况。在此再次向你公告,望你自本公告之日起,次日到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天衢工业园经营分部天衢工业园速运营业点说明情况,并接受公司相关处理。若逾期未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你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特此公告。
山东顺丰速运有限公司德州分公司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