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东、房伟伟、李龙强:
借款人张继东于2007年6月8 日在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张信用社)办理的(济任南)农信借字(2007)第 04060804 号借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本金 99906.29 元,利息323382.46元(利息计算至 2018 年 6月 20日)。我行于 2018 年7 月 16 日将上述债权(本息)的全部权益协议转让给竞买人文立前(身份证号码:37081119971101****),请你直接向竞买人文立前履行还款责任。
借款人房伟伟于 2013 年5 月 20 日在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张信用社)办理的贷款,本金 195000 元,利息 25153.56 元(利息计算至 2018年 6 月 20 日)。我行于 2018年7月 16 日将上述债权(本息)的全部权益协议转让给竞买人李海滨(身份证号码:35058319881005****),请你直接向竞买人李海滨履行还款责任。
借款人李龙强于 2008年 10月 31 日在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任城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南张信用社)办理的贷款,本金 89992.98 元,利息 241587.08 元(利息计算至 2018年 6月 20 日)。我行于2018 年 7 月16 日将上述债权(本息)的全部权益协议转让给竞买人王士玉(身份证号码:37081119651202****),请你直接向竞买人王士玉履行还款责任。
特此公告!
济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7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