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拟对以下不良债权进行转让处置。
1、债务人为招远市张星镇狗山李家村委 89.88 万元债权一宗。
2、债务人为王京虎、王玉堂 18.26 万元债权一宗。
3、债务人为李士兰、王玲玲 18.26 万元债权一宗。
4、债务人为王吉良、王玉玲 18.26 万元债权一宗。
5、债务人为王兴凯、王寿风 18.26 万元债权一宗。
6、债务人为王京华、王松翠 18.26 万元债权一宗。
7、债务人为王洪玲、王洪双 18.26 万元债权一宗。
现催请债务人立即履行还款义务。欢迎符合规定的投资者购买以上债权。
特此公告。
联系人:丁先生 联系电话 8021895。
山东招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7月 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