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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2018年7月13日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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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日期:2018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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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7月13日

    日照泰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日照泰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李祥龙:本院受理原告邱生安与你们合同纠纷案件,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鲁 1122 民初 4144 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限期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莒县人民法院

    杨德广: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赵伟杰申请执行你建设工程合同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7)鲁 1082 执 2208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6)鲁 1082 民初4710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或未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将依法评估你所有的位于威海市文登区大水泊镇天福路 22 号 4 单元 508 室的房屋。自履行期满后 5 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到本院执行一庭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邵朋:本院受理申请执行人邹鹏宇申请执行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执 1137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7)鲁 1082 民初 4014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 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仍不履行或未提供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本院将依法评估你所有的位于荣成市新庄西区 62 号楼房 1706 室的房屋。自履行期满后 5 日内到本院技术室选择评估机构,并自公告期满后 30 日内到本院执行一庭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自动放弃相关权利,本院将按程序进行随机确定。

    荣成市人民法院

    孙建:本院受理荣成顺通汽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 382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邵朋、梁亚楠、王忠竣、曲燕妮、孙朋涛、翟香辉、张永富、张彪、于运生、威海市汇成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荣成支行诉被告邵朋、梁亚楠、王忠竣、曲燕妮、孙朋涛、翟香辉、张永富、张彪、于运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楼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金利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中心支公司与被告金利成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082 民初 38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自公告之日其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李晓平、曲韵:本院受理原告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市中心支公司与被告李晓平、曲韵、曲文湘、孙淑华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082 民初 39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自公告之日其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苏世明: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安齐、张书平、韩国强、张志东、苏世明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刘兴民: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张兴武、张国英、刘新、刘兴民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北京实创泰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志杰:本院受理原告信息产业电子第十一设计研究院科技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与被告北京实创泰昌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李志杰为建筑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乐陵市昌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本院(2017)鲁 1481 民初 250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不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冯海勇:本院受理原告王学忠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81 民初 32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卢秀友:本院受理原告丁磊诉你为健康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81 民初 106 号民事判决书一份。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邱国峰:本院受理原告吴新杰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马强:本院受理原告孟斌诉你为居间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81 民初 26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宁、张培培:本院受理原告山东乐陵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李旭升、李建军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下午 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乐陵市人民法院

    汪广辉:本院受理原告汪广兴与被告汪广辉为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乐陵市人民法院

    邱国峰:本院受理原告郑恒大诉你、史振奎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石玉强:本院受理原告李乐乐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81 民初 763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枣城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韩书贺:本院受理原告张红伟诉你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81 民初 66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杨安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殷文周:本院受理原告钱小琼诉你委托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学良:本院受理原告代凯丽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81 民初 19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彭成凯、彭方海、邢培红:本院受理原告陈吉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以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焦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山东福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山东百多安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诉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 岀 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姜明:本院受理原告李孝东诉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行政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吴德民:本院受理原告杨新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1425 民初 692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内到本院行政审判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李敬华:本院受理原告任德好诉你离婚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内和 30 日。并定于举证(答辩 )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赵官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齐河县人民法院

    武建利、李秀华、韩庆勇:本院受理焦方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告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齐河县人民法院

    张卫国、郭燕:本院受理原告张大荣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1425 民初 702 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齐河县人民法院

    王俊珍:本院受理原告黄晓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1425 民初 338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宣章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德州市红展商贸有限公司、吕志文、殷春华、徐辉、刘永梅:本院执行的德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德州市红展商贸有限公司、吕志文、殷春华、徐辉、刘永梅一案中,现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02执 802 号执行通知书。责令你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 3日内履行山东省德州市众信公证处作出的 (2017)德众信证执字第 45 号执行证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王飞:申请人付聪聪诉被执行人王玉文、王飞、陈卫、霍建军公证债权纠纷一案,本院拟拍卖被执行人王飞名下座落于天衢东路龙元世纪广场 2 号楼 1单元 11 层 1101 号房产。经本院委托评估机构评估,上述房产在评估时点(2018年6月 26日)的市值为人民币 130.22 万元。因你方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送达此评估报告书[德正估字(QT)2018-76 号房地产估价报告书]、(2018)鲁 1402 执恢 125 号拍卖裁定书。如你方对上述评估报告书有异议,可在此公告期满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书面提出,并附相关证据。逾期未提出,本院将参照该评估价格依法拍卖或变卖该房产,所得款项用于清偿你方所欠债务。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德州信诚建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申请执行人于占东与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02执417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自公告期满后次日起3 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德州市德城区人民法院

    毕彦平、张秀香: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临邑支行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6)鲁 1424 民初 784 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24 执842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到庭传票及正邦评字【2018】LF6-10 号房地产评估报告。限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拍卖时不再另行通知。

    临邑县人民法院

    王刚:本院受理原告卢鑫慧诉被告王刚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422 民初 6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孙修怀、刘凯:本院受理原告李怀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开庭时间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临邑县人民法院

    李新貌、王焕珍、唐旌涛、张华军: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22 民初 26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大柳法庭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其副本,上诉于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则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王吉耀:本院受理的原告杨东堂诉你、被告德州市天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德州天宇空调设备有限公司、于勇、葛跃国、吕庆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14 民初 19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其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及发生法律效力。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那振云、宋家振、宋家琪、宋家鑫:本院受理的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津县支行诉被告邢振云、高晓东、李在祥、追加被告宋家振  宋家琪、宋家鑫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422 民初 24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宁津县人民法院

    李新华、王秀花:本院受理原告赵建民诉被告李新华、王秀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件编号(2018)鲁1722 民初 2656 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和义务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十五日内。本院定于 2018年 10 月 10 日上午 09 时 00 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徐志伟:本院受理原审原告李永存诉你、原审被告苗大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由于你下落不明,本院向你公告送达(2017)鲁 0481 民监 2 号裁定书、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四日下午 2:30 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滕州市人民法院第十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滕州市人民法院

    文雯:本院受理张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鲁 1723 民初 5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一、准予原告张帅与被告文雯离婚。二、案件受理费 50 元,公告费 300 元,共计 350元,由原告张帅负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苟村集人民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成武县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8 年 6 月 13 日立案受理申请人毛同禄、毛丹方 申请宣告王丽霞失踪一案。申请人毛同禄、毛丹方称,被申请人王丽霞系毛同禄与毛丹方的母亲。被申请人王丽霞于 2015年 3 月份出走,至今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王丽霞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王丽霞将被宣告失踪。凡知悉下落不明人王丽霞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王丽霞情况,向本院报告。

    东明县人民法院

    吕稳涛:本院受理原告王鸟英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8 民初 65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三春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王恩勤:本院受理原告杜俊玲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1728 民初 919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本院三春集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东明县人民法院

    张俊俊、张国营:本院受理原告张晓昂诉你们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 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春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东明县人民法院

    山东金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鑫汇丰燃料有限公司、山东鑫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张贻亮、刘维爱、张文峰、张陆泽、张方、宋士荣、李新安、梁虹:我院在执行枣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光明路支行与山东金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山东鑫汇丰燃料有限公司、山东鑫奥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张贻亮、刘维爱、张文峰、张陆泽、张方、宋士荣、李新安、梁虹金融借款纠纷一案中,依法对山东金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院内所有的钢结构厂房进行了评估,山东兴安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于 2018 年 5 月 10作出山东兴安评鉴字 (2018)第 006 号资产评估报告:山东金威工程机械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的评估结果为人民币 1537331.76 元。现责令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到本院领取资产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杨廷喜、杨兆亚、杨兆沛:本院受理上诉人韩业炳诉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上诉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 (2018)鲁 04 民终 994 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日内,并定于 2018 年 09 月 28 日上午 09 时 0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梁秀莲、杨继霞: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守凤与你们健康权纠纷一案,已依法进行了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 04 民终 890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一、撤销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2018)鲁 0402 民初 382 号民事裁定;二、本案指令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人民法院审理。本裁定为终审裁定。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常卫华、褚福尚:本院受理上诉人枣庄中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张长利与被上诉人常卫华、褚福尚租赁合同纠纷上诉一案,本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6)鲁 04 民终 155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民二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褚亚:本院受理上诉人张忠厚、孔祥玲与被上诉人徐化永、褚亚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 2018鲁 04 民终 1463 号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 2018 年 9 月 25 日上午 9时开庭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枣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张海宁、吴晓清:本院执行的申请执行人房玉慧申请执行被执行人张海宁、吴晓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拍卖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自公告期满次日起 3 日内到法院技术室选定评估机构。逾期本院将依法对查封的吴晓清名下所有的位于泰安市向阳小区 26# 楼西单元 1层东户,所有权证号:泰房权证泰字第 160933 号房产一套进行评估拍卖。

    泰安市岱岳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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