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超:
本委已受理山东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与你劳动争议一案,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济劳人仲案[2018]184 号劳动争议案件申请书及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仲裁庭组成人员和开庭通知书、授权委托书(样本)等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开庭时间:2018 年8月 30 日下午14时
开庭地点:济南市经二路 164 号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3楼第一仲裁庭
逾期不到庭,本委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济南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二0 一八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