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栋栋:
本院受理申请人吴国壮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需对(2018)鲁0983民初195号案件借款合同贷款期限“至2016年7月”中的“6”及借据中“约定2016年”中的“6”是否有改动及改动时间是否与借款人一栏“杜亮”两字形成于同一时间;对(2018)鲁0983民初198号案件借款合同贷款期限“至2016年7月”中的“6”及借据中“约定2016年”中的“6”是否有改动及改动时间是否与借款人一栏“吴国壮”三字形成于同一时间进行司法鉴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8)肥法技字第306、307号《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定于公告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假节日顺延)在本院鉴定机构选择室选择评估机构。界时,请本人携带有关身份证明或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准时参加。逾期不到,则视为自动放弃权利。
肥城市人民法院
2018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