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通知公告
根据青岛创丰实业有限公司与王利俊(身份证号码:370202196011040759)于2011年12月1日签订的《资产(债权)转让协议》,青岛创丰实业有限公司将其依法受让并享有的胶南市泊里麻纺厂的债权(本金¥1,900,000.00及其相应利息)依法转让给王利俊,该债权所对应的主合同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王利俊(本债权业经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作出(2006)北民二初字第182号民事判决书并生效)。
现公告通知债务人该债权转让的事实,债务人应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债权人王利俊履行偿债义务。
转让人:青岛创丰实业有限公司
受让人:王利俊
2011年12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