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勇、刘素芹: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坊子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4民初576号民事裁定书,依法查封财产一宗。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潍坊市坊子区人民法院
程如江、郭繁荣: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寒亭区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3民初513、51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特此公告。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潍坊多尔进出口有限公司、潍坊永昌药业有限公司、潍坊鼎龙化工有限公司、王雪峰、杨洪芳、袁艳华、刘晓杰: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市寒亭区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3民初119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答辩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潍坊市寒亭区人民法院
任光亭: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马新强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四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昌邑市人民法院(2017)鲁0786执1063号执行通知书、申报财产令及选择评估机构通知书,责令你在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本院作出的(2016)鲁0786民初1376号判决书确定的义务:一、偿还申请执行人马新强借款本金140000元及相应借款利息,案件受理费4370元。二、选择评估机构时间为本公告送达之日起第五日(遇节假日顺延)。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昌邑市人民法院
王晓鹏:本院受理原告王武之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86民初66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昌邑市人民法院
徐鹏:本院受理原告张双双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限满后的15日和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山东省昌邑市人民法院柳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裁判.
昌邑市人民法院
金宏伟、尹红、山东行联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南关支行(税 号:913707008654241879)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潍城商初字第44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咸大庆、崔晓丽: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南关支行(税号:913707008654241879)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潍城商初字第54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晓军、李锦、潍坊企银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南关支行(税 号:913707008654241879)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潍城商初字第5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芳、山东龙楷投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南关支行(税号:913707008654241879)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潍城商初字第54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振华:本院受理潍城区鑫雅鞋业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02民初102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城区于河秦星机械配件销售处、李学亮:本院受理原告垫富宝投资有限公司(统一信用代码9113053030821104XL)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鲁0702民初15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于河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陈召辉、衣瑞芹、陈涛涛、崔洪涛、谭红霞、张文良、王宪岗、潍坊锦世佳木业有限公司、潍坊锦世佳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潍坊乾煜味业有限公司、潍坊市至尊食品有限公司:本院执行的张玉国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02执恢137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失信决定书及限制消费令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王波涛、宿艳、王维博、谭宏丽: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统一 社会信用 代码::91370700057931201J)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金融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孙国志、刘美杰、曹素芳、纪官民、乔慧、孟华亭、个体户乔慧、潍坊小商品城佳佳文具总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潍坊潍城支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865425833N)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10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金融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宫建民、齐瑞玲、张泮敬、刘秀芬: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统一 社会信用 代码:91370700057931201J)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9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金融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潍坊博通达钢材加工有限公司、潍坊冠杰贸易有限公司、潍坊晨霖景观工程有限公司、潍坊大业路桥工程有限公司、王维博、王世衡、韩桂芬、郭平、傅荣、孙秋兰、王海波:本院受理原告潍坊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0057931201J)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下午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金融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李兴军、单萍萍:本院受理原告徐兰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五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七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雷奇节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潍坊市潍城区机关事务管理处: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龙星灯饰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705685943115N)诉你物权确认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第六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周海军、烟台洲越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崔传芳诉你合伙协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下午14时30分(节假日顺延)在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张秀清:本院受理原告李清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四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望留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潍坊市潍城区人民法院
魏国文: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高密市交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出租服务分公司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玉林:原告郑新真、闫郑娜、闫飞龙诉被告高密市公安局、王玉林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王玉林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30(节假日顺延),在高密市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涂先寿:原告苑香玉与被告涂志林、蔡小星、李静、涂先寿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鲁0785民初405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四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该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高密市人民法院
高永刚、杜丽茹、高密路通置业有限公司、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与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85民初474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宿强、高密市海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山东德勤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与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85民初475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魏洪星、高淑美、山东银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山东银联担保有限公司潍坊分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支行与你们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85民初473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王刚、宋平英、蒋斌、周胜凤、张松磊:本院受理原告潍坊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密凤城支行与你们金融借款担保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鲁0785民初2424号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张鹏:本院受理原告展永贞与你离婚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九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夏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高密市人民法院
闫守平:本院受理原告平邑县温水京德大酒店与被告平邑县温水镇梭庄村村民委员会、闫广胜、闫志友、闫守文、闫志业、闫守平、李运红餐饮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2018)鲁1326民初2058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平邑县温水镇梭庄村村民委员会不服,提起上诉,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平邑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