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2017年10月26日我司与贵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将郓城县司店悦华城7#、10#—14#楼及地下人防工程发包给贵司。因贵司以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属根本违约,我司委托律师向贵司下发解除合同律师函被拒收。截止日前,贵司仍未派人协商解除合同事宜,因此我司特声明如下:我司与贵司签订的合同以及补充协议已解除,保留追究贵司违约责任;贵司不得以持有的作废合同从事任何法律行为,如分包、转包以及融资等,否则后果自负,并提醒其他公司和个人谨防上当受骗。
山东悦华置业有限公司
2018年 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