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与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达成的债权转让安排,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所辖属各分支机构)已将其对公告清单中所列主体享有的债权(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转让给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各债权对应的主合同以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也依法转让给该公司。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所辖属各分支机构)特公告通知借款人(主债务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
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公告清单中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其承继人,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山东省金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债务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的,请相关承债主体或主管部门代为履行义务或履行清算责任)。
特此公告。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分行
山东省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 6 月 25日序号123
主债务人名称
山东华乐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新安凯动力科技有限公司
山东国弘重工机械有限公司保证人名称
乐陵市城市资产经营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山东安达化纤制品有限公司、山东华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苏寿堂、苏学文、李建文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邹平县三利集团有限公司、山东国科新能有限公司、邹平宏皓工业型材科技有限公司、山东凯铭动力科技有限公司、刘安凯、刘梅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主债权文书合同号
( 20930000 )浙商银借字(2017)第 00238号《借款合同》
山东智汇蠕墨新材料科技股份公司、山东同济万鑫集团有限公司、桓台县唐山热电有限公司、张跃成、陈桂玲、张永、巩素芳
授信经办机构
浙商银行德州分行
( 20930000 )浙商银借字(2016)第00820 号、第 00843 号、第 00848号《 借款合同》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2017 年 6 月 13、14日分别签署( 20930000)浙商银借字(2017)第01683 号等共计 30份《借款合同》
浙商银行济南分行
截至 2018 年 6月 7 日债权本金余额45,917,622.28 元49,959,899.80 元30,000,000.00 元币种
人民币
人民币
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