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阳光食品有限公司、郭林贵、杨勤花: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与青岛汇通丰源农产品有限公司于2018年6月20日签订的合同编号【青招资转 2018年0620号】《债权转让协议》,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将债务人青岛阳光食品有限公司及各担保人在授信协议(编号:2013年信字第21130982号)、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编号:2013年信字第21130982号)、《最高额抵押合同》(编号:2013年信字第21130982号)、借款借据(编号:2111140960)等合同、协议及担保合同项下主债权及从权利,依法全部转让给青岛汇通丰源农产品有限公司。
请借款人及担保人自本转让通知公告之日起立即向债权受让人青岛汇通丰源农产品有限公司履行还款责任,截止 2018年6月 20 日各债务人尚欠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的债权总额人民币¥33867898.20元(含律师费¥4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叁佰捌拾陆万柒仟捌佰玖拾捌元贰角整,之后新增利息、罚息、违约金等按合同约定计算。
特此通知。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胶州支行
2018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