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富广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与青岛博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署的《债权转让协议》,锐信投资有限公司、青岛富广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将其对 97 年即中字第127《借款合同》项下对借款人青岛黄河铸造机械有限公司共计 1 笔的贷款债权本金合计(折合人民币)1013080.00元(大写:壹佰零壹万叁仟零捌拾元整)及相应利息的债权(含附属担保权益),依法转让给青岛博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据此,青岛博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债务人青岛黄河铸造机械有限公司(青岛昌日铸造机械有限公司)及担保人青岛黄河铸造机械厂(青岛瑞云铸造机械有限公司),从公告之日起立即向青岛博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锐信投资有限公司
青岛富广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青岛博格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 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