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希桂:
根据韩莎莎、宋洪岩、王光训、张安军、殷西鹏、臧玲与北京万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0月20日所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之约定,韩莎莎、宋洪岩、王光训、张安军、殷西鹏、臧玲已将对高希桂所享有的保证担保借款债权(债权具体情况为:2016年10月29日借款本金人民币50000元)及借款协议约定的权利义务,该债权下的从权利也随着债权的转让一并转让,全部转让给北京万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现以公告方式通知高希桂,请依法向北京万全安邦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履行还款义务。
特此通知。
张莹
2018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