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于2017年8月24日依法作出(2017)鲁1103民破1、3、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日照利保植物蛋白有限公司、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山东恒隆粮油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合并重整,同时指定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作为九家企业合并重整管理人(以下称“管理人”)。
合并重整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中,管理人在依法履行职务时发现,合并重整的九家企业部分发起人、股东存在没有履行出资义务、抽逃出资的情况。管理人依法对以上人员进行发函催收,截止公告日仍有部分发起人、股东联系不到。
为了推进重整工作进程、维护广大债权人利益,现对联系不到的人员进行公告。请相关人员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内按照管理人的要求补缴出资或提供书面说明并附相关证明资料。否则,管理人将依法采取进一步必要措施予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望周知。
附:相关人员名单
联系人:单律师
联系电话:0633-2916951 17863381386
地址:山东省日照市岚山区安东卫街道办昌华工业园区
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等九家企业管理人
二0一八年六月二十一日
附:相关人员名单序号123456出资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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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TERPRISESLIMITED孙立强贺玉芹张蓉李炳全孙志刚身份证号/证件号133255237072719750321451537280219691229504037020219731012114X370629197206052318370785198205174533追缴数额(元)
280,602,000.004,800,000.00
3,000,000.0067,500,000.00
3,000,000.00
3,000,000.00所属企业名称山东昌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山东恒隆粮油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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