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与青岛亿达新能源有限公司于 2018年 6 月 19日签订的《债权转让合同》,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已将依法享有的对下列公告清单中的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包括本金及相应利息和费用)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青岛亿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现以公告方式通知借款人(主债务人)及担保人及其他相关当事人上述债权转让事实。请上述所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或其继承人立即向青岛亿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履行相应合同约定的还本付息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若借款人、抵押人、担保人因各种原因发生更名、改制、歇业、吊销营业执照或者丧失民事主体资格等情形,请相关承债主体、清算主体代为履行义务或者承担清算责任)。
债权转让清单
2018年 6 月 20日 单位:人民币 /元
注:1、本公告清单列示为截止公告日贷款本金余额,借款人和担保人应支付给青岛亿达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利息和费用按借款合同、担保合同及中国人民银行、法院裁判文书有关规定计算。
2、清单中“担保人”包括保证人、抵押人、出质人。
3、青岛亿达新能源有限公司地址:青岛市黄岛区铁山街道办事处驻地,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3863939222。
特此公告。
青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胶南支行
2018 年6 月 20 日
债务人名称
青岛维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计发放日期2015-1-28
到期日期2017-1-26本金29148757.9629148757.96
担保
方式担保人
抵押、保证
备
注
青 岛 维尔 环 保科 技 有限公司、郝云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