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12345678借款人
山东五维华信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山东五维华信化工设备有限公司
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
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
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
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
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
借款合同号
0161500010-2017(西办)字00444号
0161500010-2017(西办)字00445号
0161500010-2017(西办)字00487号
币种
0161500005-2017年(东区)字00210号人民币
0161500005-2017年(东区)字00244号人民币
0161500010-2016年(西办)字00211号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人民币
0161500007-2017年(河口)字00281号人民币
0161500007-2017年(河口)字00286号人民币
本金7,000,000.007,000,000.0039,998,700.0029,874,700.009,922,400.0029,800,500.007,360,000.0030,000,000.00
利息
174,388.91
99,637.03633,131.11457,793.69
152,048.80456,656.66
128,292.71522,932.68担保合同号
根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签署的《资产转让协议》,,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含各分支行)已将其对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享有的主债权及担保合同项下的全部权利依法转让给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合公告告通知各债务人及担保人以及其他相关各方。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作为上述债权的受让方,现公告要求下列债务人及其担保人,从公告之日日起立即向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履行主债权合同及担保合同约定的偿付义务或相应的担保责任。
特此公告。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
二0一八年六月十九日
附:公告清单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公司联系人:周涛联系电话:0531-87080255
住所地:济南市经三路293号
附件:
联合公告资产清单
基准日:2018年5月2日单位:元担保人
2014年东区(抵)字 0035号;20170531-1
抵押人:山东安德路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人:汪世平、申玲玲
2014年东区(抵)字 0035号;20170623-1
抵押人:山东安德路石化设备有限公司
保证人:汪世平、申玲玲
2017西城(浮抵)字011401号;0161500010-2016年西办(保)字0080号、0161500010-2017年西办(保)字0087号、GYBZ201712
抵押人: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山东胜凯石化有限公司、刘福堂、张会娥
2017西城(浮抵)字011401号;0161500010-2017年西办(保)字0089号、GYBZ20171220
抵押人: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山东胜凯石化有限公司、刘福堂、张会娥
2017西城(浮抵)字011401号;0161500010-2017年西办(保)字0090号、GYBZ20171222
抵押人: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山东胜凯石化有限公司、刘福堂、张会娥
2017西城(浮抵)字011401号;0161500010-2017年西办(保)字0094号、GYBZ20180102
抵押人: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保证人:山东胜凯石化有限公司、刘福堂、张会娥
2016 年河口(抵)字 0060号;2017 年河口(保)字 0026号;WFDDB2017112001号
抵押人: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张保建、王立英
2016 年河口(抵)字 0060号;2017 年河口(保)字 0026号;WFDDB2017112001号
抵押人:山东万福达化工有限公司;利津县广源沥青有限责任公司;张保建、王立英